番禺南村鎮草堂村,一名9歲女童被親生父母活活打死,又是一宗家庭暴力導演的人倫慘案(《廣州日報》7月8日)!孩子細嫩的生命,竟然如一縷輕煙被雙親的暴戾之氣吹得沒影沒蹤了,誰能無動于衷?夏日驕陽似火,筆者卻從中感受到極度的冰冷與寒心。在這個萬物競相生長、人也變得煩躁難耐的夏季,家庭暴力莫非也到了瘋狂滋長的時節?
大多數善良的人們,或許會認為這只是個別、極端和偶發的事件,不值得社會過多關注。筆者也寧愿相信如此,但其實不然。就在今年初春,同樣是在番禺有一名11歲男孩就慘死于父親的暴力之下。即便孩子命喪家庭暴力屬于極端事件,也足以令人發指了,何況,還有多少未被披露的家庭暴力案件?更確切地說,連親生孩子都可以遭此不測之災,人們見多不怪的配偶(主要是妻子)遭遇家暴的情形,就可想而知了。據有關部門統計,我國家庭暴力呈逐年上升趨勢,90年代與80年代相比,家庭暴力上升了25.4%。《中國婦女白皮書》指出,全國2.67億個家庭,每年有40萬個家庭破裂,起因于家庭暴力的占25%。
家庭暴力頻發、極端案件不斷這一事實,其實是社會有機體生了重病的預警信號,應該引起我們高度警惕。遭遇家庭暴力固然是當事人的不幸,但又何嘗不是全社會的心頭之痛?眾所周知,家庭是社會的細胞,家庭暴力必然影響社會和諧安定。家暴是家庭這一社會細胞已經發生病變的典型癥狀,如果漠視一個個細胞我行我素、自生自滅,那么,其結果就是導致社會自身的混亂和崩潰。實質上,家庭暴力不僅僅是一個家庭問題,同時也是一個社會問題,不僅僅是當事者個人的不幸遭遇,同時也是社會細胞發生病變的社會痛楚。
如何消解這一社會之痛?依筆者之見,至少應當三管齊下。首先,全社會都應當共同關注和思考家庭暴力這一嚴重社會問題。家庭暴力極容易導致家庭破裂或毀滅,不僅給家庭成員和親人帶來精神和肉體上的傷害,而且會產生一系列社會不穩定因素,導致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。大家都知道托爾斯泰的名言,“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的不幸。”問題是,我們不能把別人的不幸僅僅看作是別人的不幸,把自己的幸福僅僅當作是自己的幸福,否則,不幸很快就會在彼此之間轉換,不幸的發生會像病毒一樣傳染。在一個社會成員高度相關、彼此依賴的現代社會,關注他人的幸與不幸,也就是關心自己的幸與不幸。其次,政府與社會組織應當想方設法為民眾紓緩家庭生活的壓力。我國社會正處于轉型時期,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,人們在生存發展中的競爭日趨激烈,工作生活節奏不斷加快,不可避免要承受一定的家庭生活負擔,心理壓力隨之加重。如果不能尋找適當的方式化解壓力,普通的家庭矛盾就會升級為家庭暴力,家庭暴力發生的概率就可能大幅提高。再次,相關職能部門必須承擔起反家庭暴力的責任,旗幟鮮明地預防、制止和懲治家庭暴力行為。暴力相向動輒打人在社會上是違法犯罪行為,但同樣的行為換了在家庭實施,卻有所謂的“清官難斷家務事”之說,這是很奇怪的邏輯。如果說普通人這樣看待家庭暴力尚可理解的話,公、檢、法等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也持此觀點,則令人難以接受。但確實又有不少執法人員對家庭暴力案件采取消極執法態度,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務糾紛,無足輕重,這在一定程度上默許和縱容了家庭暴力行為。究其深層次的原因,在于人權意識淡薄,對家庭暴力反應遲鈍,漠然處之,這是不能容忍的。(省婦聯權益部)